“职业病报告为零”,哪个环节出了错?( 二 )

  具体来说 , 对用工单位而言 , 职业病报告弄虚作假主要出於两个原因 , 一是不愿投入防护资金——用人单位有义务保证防治职业病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 采取措施减少或者消除相关危害因素 , 此外 , 如果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 劳动者被确诊为职业病後 , 其医疗和生活保障也依规定由单位承担;二是规避责任风险——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一般都是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 对职业病危害及因管理不到位、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後果要承担责任 。

  对於一些劳动者而言 , 防护意识不足 , 不懂也不敢在身体不适时主张合法权益 。 而对於一些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而言 , 下面企业报什麽就是什麽 , 下面“端什麽菜就吃什麽菜” , 不看“菜”的成色 , 甚至下去检查时也多是走过场 , 导致职业病统计情况不实 , 甚至纵容了某些单位弄虚作假 。 此外 , 也不排除一些地方 , 为了数据好看 , 在上报数据的时候难免“合理想象”一下 , 将大病说成小病 , 把数据往小了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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