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司法部拟规定: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抗震标准高于一般( 三 )

征求意见稿规定 , 建设工程应当避开抗震防灾专项规划确定的危险地段 。 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隔震减震装置生产经营企业、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各方责任 。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了建设工程抗震性能鉴定制度 。 同时明确对存在严重抗震安全隐患的建设工程进行安全监测 , 并在加固前采取停止或者限制使用等措施 。 根据征求意见稿 , 抗震加固竣工验收合格后 , 应当公示抗震加固时间、后续使用年限等信息 。 对建设工程抗震构件、隔震沟、隔震缝、隔震减震装置及标识进行检查、修缮和维护 , 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

在农村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上 , 征求意见稿规定加强对农村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管理 , 提高农村建设工程抗震性能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编制、发放实用抗震技术图集 , 加强指导和服务 。 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移民搬迁、灾后恢复重建等 , 应当达到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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