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国家卫健委:医疗机构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延误治疗急危重症患者( 二 )


四、科学做好个人防护
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标准预防措施 。 进入医疗机构的人员均要求正确佩戴口罩 。 医疗机构的全体工作人员按照标准预防要求 , 佩戴外科口罩、穿工作服/白大衣、正确实施手卫生 。 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 , 做好诊疗环境、医疗器械、生活区域及设施等清洁消毒 。 医务人员对患者实施近距离操作、存在感染风险时 , 佩戴医用防护口罩 , 必要时佩戴护目镜或防护面屏等 。
五、增强医务人员疫情防控意识和能力
医疗机构要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培训 , 确保所有接触患者的医务人员熟练掌握新冠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与技能 , 具备排查新冠肺炎的意识和能力 。 通过体温检测、询问相关流行病学史和症状体征等 , 对就诊患者进行初筛 。 发现高度怀疑的患者时 , 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 , 并对其陪同人员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
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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