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在|从“侠出于墨”到精神之乡,是什么构成了唐代任侠的内在动因?

"其行虽不轨于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振人不赡,仁者有乎,不既信,不倍言,义者有取焉。"这是"尚气好侠"的司马迁为"侠客"下的定义,在这位写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西汉史家笔下,侠客们被分成为了荆轲、鲁仲连一类的"布衣之侠",战国四公子这样长于养士的"卿相之侠",他们的名字也许微不足道,但他们的故事,却构成了春秋战国时代不可或缺的悲壮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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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顺序而行,当"侠出于墨"的刀光剑影走过"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的汉魏六朝,走过"譬如辽东死,斩头何所伤"的隋末烽烟,进入到海清河晏的大唐帝国,唐人对任侠精神的崇尚,已经进入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在这个庞大的帝国,任侠之风显然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烈度:张说的"敦气节,重然诺",姚崇的"少倜傥,尚气节",郭元振的"任侠使气,拔去小节",让我们看到了唐代公卿贵族的任侠精神;"长安少年无远图,一生惟羡执金吾","相逢意气为君饮,系马高楼垂柳边",让我们看到了长安游侠的慷慨奋扬;王维的"孰知不向边庭苦,纵死犹闻侠骨香",李白的"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更是让我们看到了弥散于全唐诗中的英雄情结……事实上,在大唐近三百年的帝国时光中,上至王侯将相,下至黎民百姓,已然将任侠精神融入到自己的骨血之中,侠客们重然诺、急公义、赴国难的精神内核更是构成了唐人崇侠慕侠的重要元素。那么我们不禁要问,侠行自古有之,为什么会在唐代得到人们如此推崇?构成唐人任侠精神的内在动因又是什么呢?
全唐的尚武风尚为任侠精神的风靡提供了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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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马花雪毛,金鞍五陵豪。秋霜切玉剑,落日明珠袍。
斗鸡事万乘,轩盖一何高。弓摧南山虎,手接太行猱。
酒后竞风采,三杯弄宝刀。杀人如剪草,剧孟同游遨。
发愤去函谷,从军向临洮。叱咤经百战,匈奴尽奔逃。
归来使酒气,未肯拜萧曹。羞入原宪室,荒淫隐蓬蒿。
——李白《白马篇》
李白的这首《白马篇》,道出了自己对豪侠之士的崇慕,而将这种崇慕变成心雄万夫慨然提剑的侠客行,却源于唐人集体的尚武精神。这个在马背上建立起来的王朝,在近三百年的运行轨迹中,始终征战不断,它与吐蕃的战争断断续续进行了二百多年,而与西域吐谷浑、高昌、焉耆诸小国、与北方契丹、南方南诏等边地政权的冲突,自唐高祖李渊至唐昭宗从来都是摩擦不断。在如此频繁的战事中,唐人的边功意识、尚武精神,自然成为一种集体的社会风尚,他们相信"功名只应马上取",笃定"纵死犹闻侠骨香",他们渴望出塞入幕,勇决使气捐躯报国是他们整体的精神样貌,即便不能像岑参、高适那样真正以从军边塞的切身体验写出狂纵壮魄的诗歌,也要将骨子里对侠义精神的崇慕外化于日常的行为举止之中。"拔剑已断天骄臂,归案共饮月支头",当这股遍及大唐全境的尚武思潮汇聚成气势磅礴的洪流,王昌龄的"握中铜匕首,粉挫楚山铁"我们便不足为奇,而李白的"杀人如剪草,剧孟同游遨"也便自然成为题中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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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对复仇意识的褒扬为任侠精神的弥散制造了浓烈氛围如果说全唐的尚武风尚为任侠精神的风靡提供了前提,那么,唐人对复仇意识的褒扬则为任侠精神的弥散制造了浓烈的氛围。从初唐始,复仇精神便作为一种从远古延袭而来的传统为时人称誉,在唐人的意识里,有仇必报,手刃仇敌,不仅不是暴虐之行,反而是正义之举,因复仇而获刑,不仅会赢得人们的喝采与掌声,更会让朝廷法外开恩,免于死罪,又或不能免死,也要旌其闾墓,以褒孝义。
伏以子复父仇,见于《春秋》,见于《礼记》,又见《周官》,又见诸子史,不可胜数,未有非而罪之者也。最宜详于律,而律无其条; 非阙文也,盖以为不许复仇,则伤孝子之心,而乖先王之训。许复仇,则人将倚法专杀,无以禁止其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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