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罪|经典案例:2013年浙江一起师生畸恋引发的悲剧( 二 )


她在接受审讯时镇定自若 , 就算被检方以故意杀人罪送法院 , 她也始终淡定陈述 , 淡定作答 , 称自己没有杀害张俊杰的意向 , 只不过是想要问一个清楚明白 , 辩护律师也不想请 , 她甘愿受罚 。
看上去这是一个已经悔过的高知分子 , 实际上她不过就是在为自己的罪行作掩饰 , 她明白只要自己不承认就无法以故意杀人罪给她定罪 , 但是她的计划书以及锯子、行李箱等物品都已经证明了她的目的所在 , 最后只不过意外终止 , 不代表她没有杀人意向 。

根据法律规定 , 她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 , 犯此罪的 ,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 属于情节严重的 , 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 。 对于被害人一方有明显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 , 或者被告人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 , 一般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
张俊杰与她没有进行激烈的争吵 , 感情的事情本属自愿 , 他本身并无过错 , 王文主观存在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 , 但是犯罪未遂 , 最后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她有期徒刑3年 。
作为一名31岁的医学博士 , 做出这种事情实在令人感到害怕又匪夷所思 , 经过鉴定 , 她没有精神疾病 , 可见她的种种行为都是因为受到了感情的冲击 , 所以才酿成一场悲剧 。 3年的时间 , 应当足以让她反思自我 , 重新开始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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