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厅级官员贪腐路:插手招标求回报 骗地入股牟私利( 六 )

  早在2007年底,李军私自以国家某技术公司山东设备有限公司的名义向海阳市政府争取到106亩商住用地,声称用于建设科研中心和专家公寓 。 同期,他又提议组建了山东设备有限公司生活区建设项目部,作为公司内设机构,由自己直接分管该项目部工作 。

  后来,梁冠华成立的海阳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广东省深圳市一家公司,成立了海阳市某技术有限公司,通过定向出让的方式,以每亩15万元价格购买了李军手中的106亩土地,梁冠华公司获得了56亩土地使用权 。 2011年6月,梁冠华将这宗土地以转让公司股权的方式转让给海阳市当地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 。 如此一转,李军与梁冠华就可直接获利约400万元 。

  2008年4月,山东设备有限公司生活区建设项目部中标了该公司生活区建设工程项目,梁冠华找到李军,表达了想承揽该项目土建工程的意思,李军表示同意 。 但工程进行不到一半,山东设备有限公司便接到上级部门的通知,说不允许该公司出资自建生活区并要求撤销生活区项目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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