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厅级官员贪腐路:插手招标求回报 骗地入股牟私利( 七 )

  眼看到嘴的鸭子飞了,李军与梁冠华自然都不甘心 。 于是,在没有重新进行招投标的情况下,李军决定直接让梁冠华以四川省三台县某建筑公司的名义承揽该工程,并安排山东设备有限公司与梁冠华重新签订施工合同,补办了招投标手续 。

  2010年7月,梁冠华又通过李军的帮助,从国家某技术公司中原建设公司承建的山东设备有限公司的工程中,分包了价值1400多万元的翻转车间建设工程 。

  面对生命里的“贵人”,梁冠华自然也积极给予了回报 。 2010年5月,他送给李军整体橱柜、地暖及暖气片共计折合人民币12万余元 。 2010年9月,梁冠华又为李军支付了海阳市一套别墅购房款80万元 。 李军都欣然接受 。

  2018年,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李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元 。 一审判决后,李军提起上诉 。 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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