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岭两位重点中学教师因有偿补课被处分,交流至其它高中

  澎湃新闻8月16日从浙江温岭市教育局获悉 , 该市温岭中学2名教师因暑期在家组织有偿补课 , 被处以警告处分 , 并交流至一级重点中学之外的其他高中学校 , 三年内不得调离、不得参加进城考试 。

  据温岭市教育局通报:7月23日 , 经调查核实 , 温岭中学教师李某某在家组织有偿补课;7月29日 , 经调查核实 , 温岭中学教师杨某在家组织有偿补课 。 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温岭市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等行为处理办法》 , 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两人警告处分 , 并交流至一级重点中学之外的其他高中学校(2020年7月执行) , 三年内不得调离、不得参加进城考试;当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 扣除当年考核奖金 , 三年内不得参与评优评先、不得晋升岗位等级 。

  温岭中学是浙江省一级重点中学 , 已有百年办学历史 。 温岭市教育局回复澎湃新闻称 , 李某某补课的部分学生来自其授课班级 , 杨某的补课主要面向校外初中生 。 考虑到教师配置以及2019学年教学的稳定性 , 今年9月新学期开始时两名教师仍留校任教 , 交流于2020年7月执行 , 具体学校目前未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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