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岭两位重点中学教师因有偿补课被处分,交流至其它高中( 二 )

  今年4月 , 温岭市教育局出台《温岭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等行为处理办法》 , 明确对擅自利用学校教育教学场所、设施设备组织或参与带生办班;在本人住房或租借他人房屋等场所进行带生办班;将本人住房租借给他人进行带生办班;以配偶、父母、子女、亲戚或朋友等名义办班 , 参与教学、辅导或管理等行为进行严惩 。 对于违规补课并从中获利的 , 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 责令清退违规收入 , 并交流至偏远学校 , 三年内不得调离、不得参加进城考试;当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 扣除当年考核奖金 , 三年内不得参与评优评先、不得晋升岗位等级 。

  据透露 , 《办法》出台后该市已有5名教师因违规补课被交流至其他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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